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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劉曉玲)農民工因向用人公司索債無果便攀爬工地塔弔,表示拿不到錢絕不下來,致使工程中斷達十多個小時,造成巨大損失。日前,海澱警方以涉嫌破壞生產經營對兩名攀爬塔弔行為人予以刑事拘留。
  2014年3月20日凌晨4時許,海澱公安分局中關村派出所接到一男子報警,報警人在電話中稱自己為要回工錢,已經爬上了轄區某建築工地的塔弔,如果不給錢就絕不下來。民警瞭解到報警人李某、楊某因與一公司發生債務糾紛,在多次索債無果的情況下,二人便來到了與該公司並無任何關係的一處工地的塔吊上,以此威脅公司給錢。
  在僵持10小時後,下午2時,李某在其兄反覆勸說下從塔吊上下來,而楊某則到晚8時才被帶下塔弔。二人的攀爬行為導致事發工地被迫停工達十多個小時,造成經濟損失初步估算達5萬餘元。目前李某、楊某因破壞生產經營被海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  (原標題:爬塔弔致工程中斷 兩人已被刑事拘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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