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國都市報11月6日訊 (記者 王渝) 一名9歲小男孩在玩伯父用射釘槍改製的散彈槍時,槍支不慎走火將12歲的姐姐打傷,致其當場死亡。2012年11月24日下午,文昌市抱羅鎮發生一起離奇的槍擊案。近日,因非法拼裝製造槍支致他人中槍身亡,男子王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。  2012年11月24日下午3點30分許,文昌市抱羅鎮下市山村一戶人家突然傳出一聲槍響。12歲女孩阿娜不幸在家中槍。
  當日下午,阿娜的祖父正在自家後屋午休,9歲孫子阿順突然過來叫醒老人。看到堂屋的一幕,讓老人險些昏了過去。阿娜躺在堂屋的椅子上,鮮血直流,小女孩當時估計肚子餓,還在抱著電飯煲吃飯。
  原來,案發當天上午,王某將其私制的射釘槍放在床頭,該槍已經上膛並裝有射釘彈和鋼珠。下午3點30分許,與王某同住的9歲侄子阿順拿出該槍,在玩槍時不慎走火,子彈射擊在姐姐阿娜頭面部,致阿娜當場死亡。
  警方調查發現,2011年,家住抱羅鎮農村的王某買來射釘槍和管材,做了一支長1.5米的火藥槍。王某找來射釘彈和鋼珠,在家附近獵殺鳥類。但是,王某自製的火藥槍長度接近一條扁擔長,該槍偶爾也發生故障。“王某當天打鳥時槍支就出毛病了,他把槍放在屋裡就外出了,事發時他並沒在家。”一位知情者透露。
  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,王某案發次日被刑拘。隨後,文昌市檢察院指控王某犯非法製造槍支罪,今年3月向法院提起公訴。
  記者瞭解到,王某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,非法拼裝製造槍支一支的行為,被法院認定構成非法製造槍支罪,王某非法製造槍支,併在藏匿期間,被其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侄子玩耍致槍支走火,造成一人死亡,王某歸案後悔罪態度較好,法院已酌情對其從輕處罰。  近日,法院一審判決,以非法製造槍支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九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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